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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晚上7:50分,

我依舊拿著垃圾要去板南路上的垃圾車丟掉,

因為馬路在做水溝工程,

馬路邊都被圍住,

只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做了無障礙坡道所以沒有被圍,

我就從無障礙坡道那裏走出到行人穿越道上,

我看到跟我同一側的馬路上,

靠雙黃線的那一側已經停了一輛計程車,

靠路邊的那一側也停了一輛機車,

我想說已經沒車就過馬路,

才走兩步還是三步,

我人就失去意識,

再有意識時卻是我側躺在地上的時候,

因為眼鏡不見,

我眼前一片迷茫,

全身都痛,

想起身卻站不起來,

只能任由頭就這樣緩緩的靠在地面上,

然後昏了過去。

躺了不知多久,

有人叫我,

問我能不能站起來,

我說應該可以,

因為全身都痛,

我看了看身上,

看到我左右手臂上都是血,

想說似乎只是流血而已,

我就慢慢站了起來,

有人問我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我說我大概是被撞了吧,

接著有人用手電筒照我眼睛,

大概是要看我瞳孔,

因為另一個人說:他的瞳孔有點大,

有人撿起眼鏡說:這眼鏡是你的嗎?

其實我看不見,

但我知道我沒戴眼鏡了,

我直接說是,

我接下眼鏡戴了起來,

但我自己得意識仍是一片混亂,

有另一個人對著我說:你有沒有戴安全帽?

站在我旁邊的人回答說:他是行人。

站在我旁邊的人又問說:你身上哪裡痛?

我說左手跟後腦勺在痛。

站在我旁邊的人問說:你知道你的頭是怎麼受傷的嗎?

我回答:應該是機車撞的,

站在我旁邊的人回說:機車沒有這麼高,應該不是機車撞的,

我回答:那我就不知道了。

又有人問我說:你被撞的時候有什麼東西遮住視線嗎?

我回答說:沒有,只有一輛計程車停在路口而已。

接下來看到我二姊出現,

我猜二姊是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就出來看,

看到原來是我被撞,

所以就從家裡跑了出來。

我摸了摸口袋,

發現鑰匙不見了,

不知是誰幫我撿了鑰匙回來,

原來這次車禍撞擊力道之大,

連我的鑰匙扣都斷掉,

所以我掉的是一串鑰匙卻變成兩串回來。

救護車的人問我有沒有帶健保卡,

我說我只是出來倒垃圾而已,

什麼都沒有帶,

我二姊又急忙回家翻我的公事包,

把放有健保卡的皮夾拿出來,

在我二姊回家時,

交通警察問撞我的人說:是你報的警嗎?

撞我的男人說:我還正在打電話的時候,

你們就來了,

交通警察說沒有關係,

然後又說了什麼我就沒有聽進去,

因為我那時剛從昏迷中醒來,

意識還不是很清楚。

因為我站不住,

只好又坐下來等,

二姊拿了我皮夾後,

就跟我一起上救護車前往雙和醫院急診室。

在救護車上,

救護人員幫我量血壓,

量了一下說我血壓比較高,

我回答說我血壓本來就偏高。

我繼續躺著,

沒多久就到了醫院,

我在擔架上自己爬到病床上後被推到急診室裡,

就有護理師跟醫生過來,

護理師幫我打破傷風的針,

二姊幫我去急診室的領藥處領了一條抗生素的外用藥膏。

醫生問我哪裡有受傷,

我說左手臂跟後腦勺在痛,

醫生先看了看我左手臂,

又拉起我左右腿的褲管看腿有沒有受傷,

結果腿沒有受傷。

醫生接著用手電筒看我後腦勺,

說:你頭皮有一到撕裂傷,要縫幾針。

講完後醫生就走掉,

換護理師過來,

護理師就幫我清潔雙手跟手臂上的傷口,

然後用那條抗生素的外用藥膏幫我把傷口包紮好,

接著有交通警察來做筆錄,

交通警察給我看了一張表格,

我猜是筆錄的表格,

交通警察要我看車禍的描述對不對,

我看了覺得寫的對,

就簽名了。

接著我又被推到一個手術室去,

醫生叫我在病床上趴著,

我照做了,

醫生說要把我傷口附近的頭髮剃掉一部分約半個手掌大,

我回答說:好,沒關係。

剃了頭髮後,

接著就是清潔傷口,

然後醫生就在我傷口周圍打麻醉針,

大概打了六針,

接著就縫了起來,

我後來回家照鏡子才知道是縫了四針。

打麻醉針應該是整個過程中最痛的了。

縫完傷口後又清潔一下傷口,

接著就在傷口上貼上紗布,

然後我就被推出手術室,

又回到剛剛的急診室位置繼續躺著,

交通警察拿給我二姊一張交通事故聯單,

後來騎機車撞我的男人過來跟我姊講聯絡電話,

那個男的還說他要去拍 X 光片,

講完就離開了。

我躺在病床上,

醫生說我沒有其他問題的話,

就可以批價出院,

我從病床上下來後,

就跟著我二姊一起去急診室的批價處,

繳了805元之後就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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