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晚上7:50分,
我依舊拿著垃圾要去板南路上的垃圾車丟掉,
因為馬路在做水溝工程,
馬路邊都被圍住,
只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做了無障礙坡道所以沒有被圍,
我就從無障礙坡道那裏走出到行人穿越道上,
我看到跟我同一側的馬路上,
靠雙黃線的那一側已經停了一輛計程車,
靠路邊的那一側也停了一輛機車,
我想說已經沒車就過馬路,
才走兩步還是三步,
我人就失去意識,
再有意識時卻是我側躺在地上的時候,
因為眼鏡不見,
我眼前一片迷茫,
全身都痛,
想起身卻站不起來,
只能任由頭就這樣緩緩的靠在地面上,
然後昏了過去。
躺了不知多久,
有人叫我,
問我能不能站起來,
我說應該可以,
因為全身都痛,
我看了看身上,
看到我左右手臂上都是血,
想說似乎只是流血而已,
我就慢慢站了起來,
有人問我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我說我大概是被撞了吧,
接著有人用手電筒照我眼睛,
大概是要看我瞳孔,
因為另一個人說:他的瞳孔有點大,
有人撿起眼鏡說:這眼鏡是你的嗎?
其實我看不見,
但我知道我沒戴眼鏡了,
我直接說是,
我接下眼鏡戴了起來,
但我自己得意識仍是一片混亂,
有另一個人對著我說:你有沒有戴安全帽?
站在我旁邊的人回答說:他是行人。
站在我旁邊的人又問說:你身上哪裡痛?
我說左手跟後腦勺在痛。
站在我旁邊的人問說:你知道你的頭是怎麼受傷的嗎?
我回答:應該是機車撞的,
站在我旁邊的人回說:機車沒有這麼高,應該不是機車撞的,
我回答:那我就不知道了。
又有人問我說:你被撞的時候有什麼東西遮住視線嗎?
我回答說:沒有,只有一輛計程車停在路口而已。
接下來看到我二姊出現,
我猜二姊是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就出來看,
看到原來是我被撞,
所以就從家裡跑了出來。
我摸了摸口袋,
發現鑰匙不見了,
不知是誰幫我撿了鑰匙回來,
原來這次車禍撞擊力道之大,
連我的鑰匙扣都斷掉,
所以我掉的是一串鑰匙卻變成兩串回來。
救護車的人問我有沒有帶健保卡,
我說我只是出來倒垃圾而已,
什麼都沒有帶,
我二姊又急忙回家翻我的公事包,
把放有健保卡的皮夾拿出來,
在我二姊回家時,
交通警察問撞我的人說:是你報的警嗎?
撞我的男人說:我還正在打電話的時候,
你們就來了,
交通警察說沒有關係,
然後又說了什麼我就沒有聽進去,
因為我那時剛從昏迷中醒來,
意識還不是很清楚。
因為我站不住,
只好又坐下來等,
二姊拿了我皮夾後,
就跟我一起上救護車前往雙和醫院急診室。
在救護車上,
救護人員幫我量血壓,
量了一下說我血壓比較高,
我回答說我血壓本來就偏高。
我繼續躺著,
沒多久就到了醫院,
我在擔架上自己爬到病床上後被推到急診室裡,
就有護理師跟醫生過來,
護理師幫我打破傷風的針,
二姊幫我去急診室的領藥處領了一條抗生素的外用藥膏。
醫生問我哪裡有受傷,
我說左手臂跟後腦勺在痛,
醫生先看了看我左手臂,
又拉起我左右腿的褲管看腿有沒有受傷,
結果腿沒有受傷。
醫生接著用手電筒看我後腦勺,
說:你頭皮有一到撕裂傷,要縫幾針。
講完後醫生就走掉,
換護理師過來,
護理師就幫我清潔雙手跟手臂上的傷口,
然後用那條抗生素的外用藥膏幫我把傷口包紮好,
接著有交通警察來做筆錄,
交通警察給我看了一張表格,
我猜是筆錄的表格,
交通警察要我看車禍的描述對不對,
我看了覺得寫的對,
就簽名了。
接著我又被推到一個手術室去,
醫生叫我在病床上趴著,
我照做了,
醫生說要把我傷口附近的頭髮剃掉一部分約半個手掌大,
我回答說:好,沒關係。
剃了頭髮後,
接著就是清潔傷口,
然後醫生就在我傷口周圍打麻醉針,
大概打了六針,
接著就縫了起來,
我後來回家照鏡子才知道是縫了四針。
打麻醉針應該是整個過程中最痛的了。
縫完傷口後又清潔一下傷口,
接著就在傷口上貼上紗布,
然後我就被推出手術室,
又回到剛剛的急診室位置繼續躺著,
交通警察拿給我二姊一張交通事故聯單,
後來騎機車撞我的男人過來跟我姊講聯絡電話,
那個男的還說他要去拍 X 光片,
講完就離開了。
我躺在病床上,
醫生說我沒有其他問題的話,
就可以批價出院,
我從病床上下來後,
就跟著我二姊一起去急診室的批價處,
繳了805元之後就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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