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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唸專科學校的時候,
我和一起住宿舍的幾位同學因為要寫報告,
所以晚上就跑去圖書館找些相關的書籍來抄。
圖書管理有個區域是租借影音光碟然後現場可以坐下來看的地方,
年輕人喜歡新奇有趣,
所以一群人也沒有管找書這回事就跑去那裡要看電影。
因為租借光碟只要押學生證而已,
所以提供看影片的小隔間幾乎都已經有人在用,
我跟同學就分散的去找沒人的隔間,
結果好不容易等到有一組人剛離開,
同學馬上就去佔位置,
我遠遠看到已經有人佔到位置,
所以就安心的慢慢走過去。
大概是之前的人遺失的,
我進去隔間要坐下來的時候,
看到沙發角落有大約5、6百元的鈔票,
另一位良同學跟我差不多同時看到,
良同學看到我要撿錢的時候,
急忙正經的說到:這是我的,我剛剛掉的.....
良同學剛講完話的時候,
我就已經把錢拿在手上了。
我家窮困,
我多那幾百元是窮人,
少那幾百元仍是窮人,
不會在意撿到錢這回事,
既然良同學說是他的,
我就直接把錢給了良同學。
良同學很喜歡賭博電玩,
常常跟他一起去賭的還有另外三個人,
其中一個文同學當時也在看影片的隔間裏。
良同學拿到錢的瞬間,
就在我的面前,
立即的、立刻的轉頭跟文同學使眼色,
臉上露出了壓抑不住卻又喜不自勝的表情。
為了幾百元,
就這樣出賣了信用、出賣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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