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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唸專科學校的時候,

我和一起住宿舍的幾位同學因為要寫報告,

所以晚上就跑去圖書館找些相關的書籍來抄。

圖書管理有個區域是租借影音光碟然後現場可以坐下來看的地方,

年輕人喜歡新奇有趣,

所以一群人也沒有管找書這回事就跑去那裡要看電影。

因為租借光碟只要押學生證而已,

所以提供看影片的小隔間幾乎都已經有人在用,

我跟同學就分散的去找沒人的隔間,

結果好不容易等到有一組人剛離開,

同學馬上就去佔位置,

我遠遠看到已經有人佔到位置,

所以就安心的慢慢走過去。

大概是之前的人遺失的,

我進去隔間要坐下來的時候,

看到沙發角落有大約5、6百元的鈔票,

另一位良同學跟我差不多同時看到,

良同學看到我要撿錢的時候,

急忙正經的說到:這是我的,我剛剛掉的.....

良同學剛講完話的時候,

我就已經把錢拿在手上了。

我家窮困,

我多那幾百元是窮人,

少那幾百元仍是窮人,

不會在意撿到錢這回事,

既然良同學說是他的,

我就直接把錢給了良同學。

良同學很喜歡賭博電玩,

常常跟他一起去賭的還有另外三個人,

其中一個文同學當時也在看影片的隔間裏。

良同學拿到錢的瞬間,

就在我的面前,

立即的、立刻的轉頭跟文同學使眼色,

臉上露出了壓抑不住卻又喜不自勝的表情。

 

 


為了幾百元,

就這樣出賣了信用、出賣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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