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2015年年初,
橘貓第二次生的幼貓已經長大,
所以我打算把幼貓抓去結紮,
可是幼貓很怕人,
就連經常餵流浪貓的歐巴桑也抓不到,
更不用說其他人,
所以我又想起誘捕籠這個東西。
之前商借誘捕籠的朋友因為家住很遠,
所以這次不好意思再跟他開口,
不過我之前用誘捕籠抓貓的時候被某位同事看到,
那位同事跟我說他家裏也有這樣子的東西,
可是是用來抓狗的,
不過能抓狗就應該能抓貓,
所以我這次打算跟這位同事借看看。
在還沒借到誘捕籠之前,
我曾經想過要用紙箱做個抓貓裝置,
不過用來當門的板子跟門的滑軌一直想不到要用什麼材料來做,
所以構想就只是構想而已,
並沒有真正實現過。
人通常都會有一些想法跟創意,
可是如果再加上有電子電機背景的的話,
應該都會自己動手作一些電子裝置,
至於那些裝置實不實用或有沒有意義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很多時候想法並不能真正化為實物,
因為有很多材料在身邊根本找不到,
可是如果要花錢去買去訂做似乎也沒有那些財力,
而且把事情搞的太複雜的話自己也沒有那麼多時間,
所以很多想法都是以放棄收場居多。
就在朋友還沒把誘捕籠拿給我之前,
橘貓跟幼貓突然不見蹤影,
公司圍牆裏安靜的就好像貓咪都不曾出現過似的。
因為我要抓貓去結紮,
所以當然要先知道貓在何處出現,
不然怎麼放置陷阱?
可是我接連好幾天到處找卻找不到任何貓咪,
這讓我懷疑貓咪可能發生了什麼事情。
2月放完六天連假之後,
隔天有位住宿舍的同事跟我說晚上有隻貓咪在公司被三隻流浪狗咬死,
而且給我看照片,
問我這隻是不是經常出現要東西吃的橘貓,
我一看照片就知道不是,
因為死掉的事橘貓第一胎的孩子,
這隻我曾經用誘捕籠抓到過可是後來又被其他人放走,
2月初的時候才又原地放回。
過兩天我去跟歐巴桑詢問情況,
歐巴桑也說這隻貓消失了好幾天,
而開始消失的時候也符合貓被咬死的日子,
所以確定死掉的貓就是橘貓第一胎的小孩。
歐巴桑知道這隻貓消失的原因是被狗咬死之後,
感覺上似乎有點難過,
畢竟都餵了這麼久而且還抓去結紮,
如今卻死於非命,
就連我也覺得相當不捨,
何況這隻貓還是我把牠從小照顧到大的。
又過幾天,
誘捕籠終於借到手,
不過也沒有什麼用,
因為公司有流浪狗跑進來,
貓咪全部自動消失,
既然貓都不進來圍牆裏面,
我又如何抓貓?
而且怪異的是,
另一隻有暹邏貓長相的灰黃色貓也消失了,
這隻灰黃色貓後來在五樓也生了幾隻幼貓,
現在連帶著幼貓也不見了,
結果誘捕籠原封不動的又還了回去。
3月中的某個下午,
我實際參與了歐巴桑他們的抓貓行動,
抓貓方式很原始,
就只是拿一般的貓籠在裡面放小魚乾,
然後等貓進去吃的時候,
在趕快過去把籠子的門關起來。
因為方法簡陋,
所以成功率不高,
即使是每天來餵貓的歐巴桑也是有抓不到的貓。
不過我這一次終於看到出錢幫貓結紮的金主陳小姐,
陳小姐大約四五十歲,
她還把結紮費用比較便宜的獸醫院的名片給我,
希望我也幫忙抓貓去結紮。
因為我是在上班時間偷跑出來的,
而且我非常會吸引蚊蟲過來,
所以在他們成功抓到貓之前,
我就先離開回公司了,
等到下班之後我又跑過去看,
結果他們正要離開,
他們跟我說只抓到兩隻貓,
而且現在就要出發把貓送去獸醫院,
就這樣跟我道別,
結果這次抓貓我完全幫不上忙,
帶去的木天蓼粉也不能吸引貓咪進去箱子,
真是可惜。
如果沒有其他特殊發展的話,
小貓的故事應該就只寫到這裡,
因為公司承租這片廠區也不會太久,
大概再過一年多就要搬家,
換個地點上班之後就不會在看到這些貓咪,
可是在這段時間裡,
我很高興能跟這些貓咪相遇,
不僅僅光餵牠們吃飯,
還能夠近距離觀察牠們的生活習性;
想辦法幫幼貓餵奶,
再想辦法抓貓去結紮。
前後雖然只有一年多的時間,
但是我有幸能夠參與流浪貓的生老病死,
這些連作夢都想不到的事情,
現在對我來說卻是用金錢買不到的珍貴回憶。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也是在接觸流浪貓之後才了解到愛犬人士、愛貓人士的矛盾點。
其實喜歡貓狗什麼的都是很主觀的事情,
而且自己喜歡的事情也不能強迫別人跟著接受,
可是流浪動物的生存環境跟人類的生存環境重疊,
那麼兩方的生存權利如何平衡?
而且假設有衝突產生的話,
誰的利益又該優先?
我一直認為自己不是什麼愛貓人士,
因為每一年我都會被半夜的貓叫春貓打架吵的不能睡覺,
而且小時候家裏養鳥,
原先鳥籠掛在陽台一年多都沒事,
誰知後來竟被流浪貓打開鳥籠把鳥吃掉了,
看到地上殘留一堆羽毛跟兩隻鳥腳,
我真的哭了很久,
從此貓在我心中就留下個不能抹滅的臭名。
可是我想貓咪在我生命中出現一定有些特殊意義,
所以當初會在公司裏餵流浪貓也是心甘情願的。
人跟流浪動物的矛盾還沒處化解,
流浪動物的各自擁護者又會彼此互相攻擊;
愛貓的人罵說流浪狗咬貓,
愛鳥的人嫌說流浪貓咬鳥,
爭執到最後似乎也沒有任何交集。
不過目前地球上最強勢的物種是人類,
而人類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倒是訂定了不少法律,
就現況來看,
如果流浪狗無故吠叫妨害安寧,
又或是產生攻擊人畜的行為,
那麼就應該抓去收容所。
如果流浪貓半夜叫春擾人清夢,
又或是刮傷停在路邊的汽車板金以及偷吃懸掛的香腸臘肉什麼的,
那麼也應該把貓抓去收容所。
以上情況用人類的角度來看倒是合情合理,
可是人類為了自己的利益決定其他動物的生死,
這一切是否真的公平呢?
問題十分難解,
任誰也很難客觀的回答出來。
不過我不認為餵食流浪動物是不好的行為,
一般而言,
只是餵食可是其他的全都不管,
這種做法才是最糟糕的。
我也曾經看過其他人把廚餘直接倒在柏油路上面餵流浪狗的情況,
結果柏油路全都是油漬跟飯粒,
白天的時候蒼蠅果蠅亂飛,
晚上又變成蟑螂的聚集地,
我下班走路經過的同時甚至會不小心踩死兩隻蟑螂。
如果在以後的人生中又遇到流浪貓的話,
我想我應該不會再去餵他們了,
因為照顧動物要有錢還要有時間,
而在這次餵橘貓的行動中已經證明這兩樣我都沒有,
何況餵流浪動物最大的困難其實是人,
可是跟人溝通一直是我的弱項,
所以我應該會放棄餵流浪動物這件事。
在公司搬走之前,
我還是會常常跑去圍牆外看看橘貓的情況,
如果還有值得紀錄的事情,
將來再以後記的方式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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